深圳什么时候取消物业服务
关于深圳取消物业服务的具体时间,目前我并未了解到确切的公开信息。不过,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可以了解到一些相关信息。
该计划提出,要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具体措施包括:
1.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包括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优质服务模式,引导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贴心的服务。
2. 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包括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3. 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包括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此外,该计划还提出要探索“物业+养老”模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产业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虽然该计划并未直接提及取消物业服务,但通过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和推动市场化进程等措施,可以预期物业服务行业将发生一系列积极变化,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信息。
深圳物业新规
深圳的物业管理规定主要体现在《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更新点:
1.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原《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及时组织换届选举,并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新《条例》将这一期限延长至四十年。
2.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简化: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新《条例》简化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允许采用线上或者线下书面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形式。
3. 车位车库管理新规:新《条例》对车位车库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前依法制定车位车库的处分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在房屋销售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备案。未销售的车位车库,可以由建设单位暂时出租给业主使用,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 共有收入使用与审计:新《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使用共有收入的,按照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分配方式使用,并定期向业主通报。同时,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共有收入进行管理,并每年定期向业主报告收支情况。
5. 物业保修金交存标准调整:新《条例》将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保修金交存标准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6.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放宽: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人员担任召集人。
7.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新《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的,应当于退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六十日。
此外,新《条例》还涉及其他方面的更新,如业主大会的决策规则、物业服务合同、信息公开、责任义务、法律责任等都有所修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