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决算,制定和修改国家宪法、法律(其中主要是宪法),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概算等。
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向大会作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会议还通过了多项重要决议,包括《关于1958年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和195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和《关于1959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等。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等问题。在国际形势方面,会议认为当时国际形势的总特点是世界局势正在向多极化发展,美国、苏联两个超级大国之间争夺加剧,社会主义力量与帝国主义力量进行着尖锐的斗争。
在国内政策方面,会议强调了继续坚持“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继续推进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加强国防建设,推动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第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宪法,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国家在基本建设、工业发展、农业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决定国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重要成果。宪法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宪法还对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指导方针。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关于目前农村的阶级情况和土地关系的决议》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在西藏地区的政策和农村的土地政策。
总之,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于新中国的建设和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为新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