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诺成合同,又称为诺言合同或誓证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换句话说,只要双方达成了协议,合同就有效,不需要其他额外的条件或行为来证明。
诺成合同的显著特点在于不要物,即合同一般只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要特定的物作为标的。这与实践合同形成鲜明对比,实践合同则需要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此外,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需要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经过当事人的实际交付才能成立。
在实际操作中,诺成合同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只要双方对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诺成合同,而无需等待特定条件的满足或物的交付。
请注意,虽然诺成合同在很多情况下都十分简便易行,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形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或其他特定方式,如房地产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等,这些可能被视为实践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自身权益的保护。
诺成合同举例
诺成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它与要式合同相对应,后者要求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具备某种形式或履行一定手续方为成立。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算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要有借款行为即成立。
以下是一个诺成合同的例子:
买卖合同
甲从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但并未立即支付购车款。4S店在收到购车款项后,将车辆交付给甲,并为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交易习惯和双方的约定,购车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在这个例子中,甲和4S店之间的购车行为表明双方已经就购买车辆达成了一致意见,无需再签订书面合同即可成立。这就是诺成合同的一个典型应用。
请注意,虽然诺成合同在很多情况下不需要书面形式就能成立,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